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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北魏前期,官员因没有固定的俸禄制度而缺乏稳定收入来源,官员之间收入严重不平衡。地方官员截断官物、搜刮掠夺、经商射利,甚至为了谋取暴利“逼民假贷”,以致严重危及统治。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孝文帝开始“置官班禄”,施行“以品第各有差”的俸禄制度。孝文帝保留了魏晋以来的九品之制,同时又具体和细化了官品的区分,形成了五大阶梯的官俸差别。这一时期以帛计俸,按季发放,中央官员除了获得绢帛,中央财政还会给他们供给食料,如酒肉、谷物等。地方官员则享受“随近给公田”和“依户给俸”的待遇,即伴随均田制的推行而实行公田制度。孝文帝的俸禄改革达到了“厘整时务”的功效。
﹣﹣摘编自徐研:《俸廉关系之辨﹣﹣北魏官员俸禄制度及其监察机制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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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西魏立国于关陇一隅之地,地理环境、人力、物力和文化等方面的条件,都不能与东魏和南朝萧梁抗衡。苏绰是西魏改革的谋主,他制定的“六条诏书”成为西魏北周的治国纲领和施政方针。令诸州郡县长官,“每至岁首,必戒敕部民能操持农器者,皆令就田,垦发以时”,对那些游手怠惰、不勤农事者,则加以惩罚。认为古今帝王“置臣得贤则治,失贤则乱”,提出“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罢黜冗官及扰乱细民之污吏,实行官吏考察制度,对各级官吏“任而试之,考而察之。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要求地方官在征收赋役时,应“斟酌贫富,差次先后”,差发徭役应防止“贫弱者或重徭而远戍,富者或轻使而近防”的弊端。在“六条诏书”的指导下,西魏北周政治呈现出一派新的气象,因而转弱为强,最终灭掉北齐。
——据孔毅《西魏北周改革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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