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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废除贵族对土地和部民的私有权。改土地、部民为国有。国家计口授田,对6岁以上的公民,每六年按人口班给口分田一次,男子每人二段(约相当于35亩),女子为其2/3,奴婢受田相当于自由民的1/3。所班田地不得买卖,死后归还政府”。——日本七世纪时的《田令》
材料二:“凡天下丁男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妥给三十亩。”——唐朝武德田令
材料一:(日本)遣唐使回国后,很受重用。他们以唐朝的制度为模式,进行政治改革。
材料二:废除贵族对土地和部民私有,改土地、部民为国有。国家计口授田,对六岁以上公民,每六年按人口班给分田一次,男子每人二段(约相当于35亩),女子为其2/3,奴婢授田相当于自由民的1/3。所班田地不得买卖,死后归还政府。
材料三: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免除徭役)。事末利(经商)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没收其妻子为官奴婢)。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一:为取信于民,在颁布新法前,他在都城南门立了一根3丈长的木杆,宣布:谁能把木杆搬到北门赏十金。有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把木杆搬到北门,他如数发赏。从此,人民相信他说话算数。新法颁布后,大家相信必定能实行。
材料二:公元七世纪中期,日本参照中国的隋唐制度,实施一系列改革,为日本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是日本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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