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从乡村底层走上权力巅峰的明太祖,对荒政破败与王朝衰亡之间的关系有深刻的体会,洪武元年(1368年)就曾明确告诫臣下:“恤其老……恤其幼……天下之老幼咸悦矣,其心有不归者,寡焉!”在频繁实施赈恤的过程中,明初荒政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一,将救荒的行政权力统一集中到户部,使户部担负起“以积贮之政恤民困”的职责。其二,明确了“不拘时限”的报灾之法、“勘灾既实,尽与蠲免”的蠲免之法、“大口六斗,小口三斗,五岁以下不与”的赈济标准和“务使饥民切沾其利”的赈济原则。其三,为了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并实施救助,构筑了“遣御史巡行以广耳目”的监察网络和耆民报灾制度,制定了严厉的灾荒行政奖惩政策,有效遏制了官员在荒政中的懈怠和责任推却等行为。
——摘编自杨乙丹、卢勇《明代灾荒赈贷制度探析》
材料二:为了吸纳社会资源,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入救灾工作,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捐资者、经募赈款(物)者、办赈出力者、防灾御灾有功者等方面的激励、奖赏举措,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灾荒救助的奖励体制,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有一些因应时代的权变。在救灾奖励制度的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整体权力系统效率低下,特别是公权私用痼疾无孔不入,加之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国民政府的灾荒救助奖励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摘编自武艳敏《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救灾奖励制度的历史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