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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二十二年( 1285 年),大名商人出身的北方汉族财相卢世荣主持财政期间,向忽必烈提出一条改革意见,其内容是:用官钱购南方棉帛运到北方牧区换取羊、马,然后把这些羊、马交给当地牧民定合同放牧取利。合同规定皮毛、筋角、酥酪等的十分之二给牧民,其余由官府出售。“马以备军兴,羊以充赐予”。忽必烈听罢卢氏建议后说,这是“祖宗时欲行之而未果”的计划。他要求卢世荣尽快推行。卢世荣死后他的其他许多经济管理意见在忽必烈那里并没有因人废言,这条意见也是没废弃的。卢世荣之后的财相藏族人桑哥执政间创建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夏忽必烈同意忻都(蒙古贵族)以新钞11.06 万锭,银1593 锭、金100 两付江南各省与民大规模互市;次年九月桑哥请示忽必烈批准营造五个库于禁中贮币帛,当与这个农牧南北大贸易蓝图的实际实施相关。
——摘编自张岱年等主编《中国全史》
材料一:辽朝的职官设置分为南、北面官,北面官负责契丹等游牧民族事务,南面官负责以汉人为主的农耕民族事务。皇帝和宫廷依然保持草原习俗,每年随季节转换定期迁徙。迁徙中的行营成为国家政治中心。
——《中外通史纲要》上
材料二:明朝末年,努尔哈赤创建八旗,“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成为这一制度最基本的职能和特征。八旗制度是一个军民合一,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民”不但在军事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致和生产职能。
——据百度文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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