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比较法,图示法与多位联系法是历史学习的基本方法,某班学生以此为课题分组开展历史研究性学习。第一组:比较法
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组:图示法
材料三:一同学绘制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示意图”

第三组:多位联系法
材料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