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每郡置一监御史,负责监察地方官吏,但其监察职能并没有固定,监察制度尚不成熟。西汉初年,汉承秦制……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始巡郡国”,发现许多郡守失职现象严重,而监御史竟未举奏,怒而处决了一大批地方官吏,这成为武帝下决心对监郡御史制度进行改革的导火索。
——摘编自《中国古代监察机构行政化的演变及启示》
材料二: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官僚制度中处于一种异常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此是封建国家机器上的平衡、调节装置。这样一来,监察功能的发挥除依赖监察系统的自身完善和人尽其用外,还受到皇帝的制约。在封建官僚系统中,皇帝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凡事“一断于上”,具有绝对权威。而封建监察制度在本质上是皇帝的附属物,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
——摘编自《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