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汉代田租实行“三十税一”,即其土地收益的三十分之一缴纳谷物。此外,还向农民以货币形式在收口赋、算赋等人头税。曾统时期实行租调制,规定“其故田祖亩四升(谷物)”户调“户出编二区,绵二斤而己,……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在实际操作中,户调按户评定家资,依据家资多拿分成九等进行征枚。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为了解决纠历年来征粮中“上层轻下层重”及不劳而获与勤劳所得同样负担的现象。l944年,陕廿宁边区政府在延安、赤水、请边三县试行农业统一累进税。它规定以农业收益与土地财产为农业统一累进税的税本。同时,分别依据各地区不同的经济情况及人民生活水平,规定不同的起征点与起征率。在登记土地中,庆阳县解决了250件土地纠纷,请边县一个区两个乡解决了116件纠纷,是安县在这次登记中,地权得到了整理与确定。对农副业,凡属致府奖励发展的,如纺织、运盐收入等,一律免征。
﹣﹣摘编自陈锋《中国财政经济史论稿》
材料三:

2003年,全国全面推开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中央决定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2005年,中央决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
﹣﹣据《中国统计年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