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汉初黄老思想家对法家理论采取了较为理性的态度,既批判严刑苛法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作用,又认识到立法制刑、悬赏设罚具有明辨好恶、审察奸邪、消弭祸乱的积极意义。所以,汉初提出“法随时变”的观点。当时社会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所以最适应现实的法律状态是约法省刑。汉武帝时期是从黄老道法向儒法转变的过渡期,汉初几十年的儒学复兴及汉武帝的提倡使得这一时期儒家思想的社会地位逐步提升,进而形成风气是不争的事实。此时期儒法两家还未能相互吸收整合完毕,正处于独立于彼此的阶段,表现为被后世所诟病的“阳儒阴法”状态。汉宣帝时,宣扬“汉家历来以霸王道杂之”,充分表现了儒法由外在彼此独立向内在一体发展的趋势。
——摘编自李巍涛《“法与时转则治”:汉代法律思想的嬗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