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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以后,党和国家在全面经济体制改革中,继续把增强企业活力作为重点。在劳动制度改革方面,针对以“固定工”制度为特征的“铁饭碗”现象,开始进行根本性的内容是:国营企业凡新招职工必须在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取消“子女顶替”和从内部招收职工子女的做法;新招职工与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违纪职工,经教育和行政处分无效后,企业可按有关规定辞退。同时实行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
——摘编自杨忠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
时间
主要方式
1978~1992
以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为重点
1993~2002
大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003~2012
形成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剖
2013年至今
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有针对性和差别化地推进改革。公司制改制使国有企业形成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年份
省内流动
跨省流动
流动总数
2005
54431
11161
65592
2006
71291
23151
94442
2007
97859
20555
118414
合计
223581
54867
278448
表中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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