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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1928年底随着张学良的“改旗易帜”,南京政府在名义上“统一”了中国,中国政局趋于相对稳定。为巩固政权,富国强兵,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发展铁路的政策和措施。在新路建设方面,为了筹划和管理全国铁路建设,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铁道部, 颁布中国第一部铁道大法——《铁道法》,规定“凡关系全国交通之铁道以中央政府经营为原则;其关系地方交通之铁道,地方政府得依公营铁道条例经营之”。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下,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了一个以南京为中心,以西南和东南为规划重点的庞大而又系统的的铁路规划。
在旧路整理方面,南京国民政府从铁路财政、铁路经营、铁路业务、铁路教育、铁路技术等方面进行积极整理。在铁路经营方面,注重对铁路沿线资源、物产的调查与统计,举办全国铁路沿线出产货品展览会,创设国货贩卖所,对农工商产品实行优惠价运输,发展铁路旅游,充分发挥铁路的经济功能。
到抗日战争爆发前夕, 在全国范围内共修了九条铁路(主要有:杭江铁路、浙赣铁路、陇海铁路、江南铁路、京赣铁路、淮南铁路、沪杭甬铁路), 总长度达 3793公里 (东北三省境内日本修筑的 1600公里未计在内 ) 。
——李长玲《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铁路政策研究(1927—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