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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清朝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与六部平行,主管边疆民族事务,为使管理规范化,制订并不断修订补充《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等法规,通令实施。在地方,在加强中央集权、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因俗而治,采用适合当地民族社会的统治体制,而不强求划一。制定笼络安抚少数民族上层的各项政策,如封爵、给俸、年班朝觐、联姻等。从治国需要出发决定对待各种宗教的方针政策。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
材料二:近代以来,在国家四分五裂、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御外侮,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频繁迁徙,逐渐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面积广大,自然资源丰富,但与其他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摘自《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