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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很早就建立起包括救济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孟子认为要使百姓接受统治,先从救济老幼、鳏寡孤独开始。朱熹主张设“社仓”救济百姓,还强调赈济要与发展生产结合起来。汉代光武帝曾命“郡国有谷者,给禀(官府供给粮食)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宋代将坊郭十等户中的下五等户作为“贫弱之家”予以救助。元代延续前代的基本规定,并在《刑法志》“户婚”项目下,有设立“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的制度,明清大致沿袭。
——摘编自王文素《中国古代社会保障研究》
材料二 从19世纪末起,英、德等国先后颁布了针对疾病、工伤事故等的保险法。针对低收入群体以及老人、儿童和妇女,西欧又建立或完善了救济制度。在理论方面,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贝弗里奇是最有代表性的社会保障学者,其中贝弗里奇被西方称为“福利国家之父”。二战后,西欧逐步建立起面向全民的社会保障网,除退休金、失业和医疗工伤三大保险外,还设立了孕、产妇补贴、幼儿、学童补贴等几十种项目。欧共体也逐步形成自己的社会政策。1972年,欧共体“社会行动纲领”把解决失业特别是青年人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列入优先目标之一。80年代,西欧各国为了缓和财政不平衡状况,增加税收和削减社会保障支出。
——摘编自李琮《西欧社会保障制度》
材料三 罗斯福上台后,采取诸多措施以解决就业问题。1933年,政府颁布《联邦紧急救济法》,设立执行机构——联邦紧急救济署。该署仅在成立之初的一个月里,就以物品救济方式救济了近400万个家庭。罗斯福称:“在救济工作中,我们是同有正当自尊心的美国人打交道。对他们来说,单纯的施舍会伤害要求保持个人独立的一切本能。大多数美国人都想为他们所得到的东西付出一点什么。”鉴于此,政府实行“以工代赈”计划,规定有工作能力者须参加有酬劳动获得工资。并颁布《社会保障法》,创立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失业者每周可领15美元至18美元的失业保险金。
——捕编自曾贵《“罗斯福新政”的兢业工程及启示》
材料四 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追求。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我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道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扶贫主要是用给钱、给物等传统救济方式。这种方式虽可救急,但不能实现真正脱贫。于是,开发式扶贫取而代之,成为扶贫的一项基本方针。这一方针把发展作为脱贫的根本途径,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要使人摆脱贫困,还要使人提高发展能力,融入社会。党和政府在不同时期的扶贫战略,都与国家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时制宜。新中国成立初期,扶贫对象主要是农村无法维生者。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对象逐渐从绝对贫困人口向低收入人口覆盖。在目标瞄准上,先是贫困区域,后是贫困县,再到贫困村,再到户到人。扶贫任务从解决农村温饱转为巩固温饱,再到脱贫致富。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新型乡村旅游扶贫等等,多种多样的扶贫方式有力推动了农民脱贫,对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借鉴意义。
——摘编自郝志景《新中国70年的扶贫工作:历史演变、基本特征和前景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