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致力于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
材料一: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修改,或重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20世纪)60年代前半期,中国政府与蒙古、尼泊尔、缅甸、巴基斯坦、阿富汗五国圆满地解决了边界问题。其中,中蒙有四千多公里的边界从未划定,地形复杂,再加上两国间的历史糾葛,蒙古对中国的戒心较重。为此,中方确定了以下谈判原则:基本维持现状,稍作调整;争议地区,按目前管辖情况,照顾双方边民利益和感情,通过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求得公平解决。
——摘编自《中国当代外交史》
材料三:过去14年,上合组织走出一条睦邻友好、合作共赢之路,始终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构建和谐地区,以协商一致原则处理国家间关系和上合组织事务,始终奉行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以及对外开放原则参与地区和国际事务,共同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稳定、和平与繁荣。
——李克强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 理事会上的致辞(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