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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瞬】材料: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启发下,群众自发集资创办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随即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互助互济的集体医疗站。1959年,卫生部正式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后这一制度逐步走向普及化。它不仅为农村社会成员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而且承担着儿童计划免疫、妇女孕产期保健、计划生育、地方病疫情监测等任务,并积极开展各种预防工作和饮食及饮水卫生、爱国卫生等工作。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受到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关注,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称之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摘编自钟雪生《中国农村传统合作医疗制度研究》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