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根据社会状况,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的第七次修订。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四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此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他涵盖到了居民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方面,专家指出,此次个税改革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一方面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减负力度明显;另一方面,具体操作力求简便易行,方便纳税人缴税,总体上让个税制度更加公平合理,纳税人在享受减税红利的同时,也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需求。
结合材料,运用“寻觅社会真谛”的知识,分析国家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体现了那些哲学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