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指出,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明确监察委 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上述省(市)监察委员会的建立( ) ①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部分职权将由监察委员会来行使
②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举措
③保证我国人大、监察、司法机关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④彰显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