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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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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清单
2020年底前,实现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登记、学历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等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下一步加快实现新生儿入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等8项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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