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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 七年级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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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学生李某从小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后来发展到偷同学的钱包,被学校和家长批评教育。但他仍不悔改,与社会青年结伙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因与社会上的“哥们儿”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②青少年要重视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③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 

    ④违法一定发展成犯罪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难度: 中等 题型:模拟题 来源:2016届云南普洱思茅三九年级下学期二模政治试卷
  • 2. 根据我国刑法、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喝酒驾车,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至80毫克者,定为酒驾,酒驾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每毫克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者,定为醉驾,醉驾触犯了刑法。无论酒驾行为还是醉驾行为,都要分别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请回答:酒驾、醉驾都是犯罪行为吗?为什么?

    难度: 中等 题型:模拟题 来源:2016届云南普洱思茅三九年级下学期二模政治试卷
  • 3. 有两名女子在对面的交通信号灯处于红灯状态时带头快步从人行横道斑马线走了过来,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对她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给予了罚款。因这两名女子的行为属于(   )

    A: 民事违法行为
    B: 刑事违法行为
    C: 行政违法行为
    D: 违宪行为
    难度: 中等 题型:模拟题 来源:2016届四川仁寿县华兴联谊学校九年级下学期一诊政治试卷
  • 4. 材料一: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材料二:2014年8月7日,湖北高院对刘汉、刘维等5人上诉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此案的宣判,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述材料共同说明了我国正在实施什么方略?

    从不同的角度谈谈我国应如何实施这一基本方略?

    请结合材料二谈谈湖北高院维持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的理由。

    难度: 中等 题型:模拟题 来源:2016届四川仁寿县华兴联谊学校九年级下学期一诊政治试卷
  • 5. 浙江杭州市武女士带着上八年级的女儿在回家的路上,遭遇歹徒持刀抢劫,母女用唇语暗号成功脱险,这一案例告诉我们(    )

    A: 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B: 要避免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C: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  
    D: 要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难度: 中等 题型:模拟题 来源:2016届江西永修县军山中学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模拟政治试卷
  • 6. 吴某以“声援”一起案件为由,在法院高声辱骂工作人员,摆放侮辱性的牌子。吴某因此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天。吴某的行为属于(   )

    A: 刑事违法行为
    B: 行政违法行为   
    C: 严重违法行为
    D: 民事违法行为
    难度: 中等 题型:模拟题 来源:2016届江西崇仁县二中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模拟政治试卷
  • 7. 2014年5月20日,西安市大华中学学生李楠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小学生11起,其中已遂5起,抢得现金171.5元。法院对其公开审判,被告人李楠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李楠获刑是由于其行为(   )

    ①是行政违法行为   

    ②对社会危害性不大

    ③是刑事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难度: 中等 题型:常考题 来源:2016届中考时政热点精选五政治试卷
  • 8. 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成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汉、刘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汉、刘维行为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

    上述判决中的主刑是什么?除此之外,主刑还有哪些?

    上述判决中的附加刑是什么?除此之外,附加刑还有哪些?

    该案例给我们的警示是什么?

    难度: 中等 题型:常考题 来源:2016届中考时政热点精选五政治试卷
  • 9. 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成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汉、刘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因为(   )

    A: 他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
    B: 他们实施了不道德、非正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C: 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触犯我国刑法
    D: 任何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难度: 中等 题型:常考题 来源:2016届中考时政热点精选五政治试卷
  • 10. 2015年2月9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从犯罪的法律标志看,他们的行为(   )

    A: 触犯了刑法                     
    B: 扰乱了社会秩序
    C: 应受刑罚处罚                    
    D: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难度: 中等 题型:常考题 来源:2016届中考时政热点精选四政治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