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材料一:2004年3月,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保护人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材料二:中国已先后加入了21个国际人权公约。1997年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3年中国政府正式向联合国提交了履行这个公约的首份履约报告。
材料三:为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了23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14件已经通过。审议修改物权法草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修订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审议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