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分编组成。
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材料二:2014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编纂民法典的决定。随后开启了民法典的编制。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随后,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民法典并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法律草案不仅要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意见,还多次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累计有42.5万人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