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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唐朝中央行政机构(如图)
材料二:宋初“始置诸州通判”,“凡民兵、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宋史˙职官志》
材料三:元朝疆域辽阔,行省避免中央与地方空档过大状况的出现,做到上下结合、浑然一体。行省于地方事务,凡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制度明显有异。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
材料四 “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郑成功
①改革和发展科举制 ②增加科举名额 ③让文官担任要职 ④设立进士科
材料:北宋经历70余年,至宋仁索时积弊日深。庆历三年,宋与西夏交战接连失利,西北形势紧张,仁宗遂启用范仲淹,并多次督促其改革弊政,更新时局。范仲淹从改革吏治入手,朝廷颁布了新的贡举法。新法要求“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属部官为教授,三年而代;选於吏员不足,取於乡里宿学有道业者,三年无私谴,以名闻”“士须在学习业三百日,乃听预秋试”。改革专用辞赋和墨叉取士旧制,着重考试策论和经义。新法历时极短,一年即虚,但各地州、县学纷起,使“学校之盛,俾于汉、唐矣”。庆历八年,又有官员向仁宗提议恢复范仲淹改革科考的措施,意在减少冗员。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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